通知继续强调“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明确“一个土地储备项目由单个或多个地块组成★”★“专项债资金可在同一储备项目内不同地块之间调剂使用,但以单个土地储备项目为单位,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以储备项目为单位而非单个地块,要求资金平衡★,增加了地方政府可调整的空间★,有利于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地块的特点★,灵活★、合理地安排土地收储★。
通知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要“审慎★、稳妥运用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不得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反复回购,造成债券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同时,也指出要加强监管和抽查★,每年第三季度★,对上年度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的发行、项目进展等情况,针对重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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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应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预期效益显著、风险低的项目★。明确提出要编制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论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合法性★,并详细列出具体要求。同时,加强自然资源部门与财政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针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通知明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审核把关通过后,★“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
近日★,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详细阐述了专项债券在土地储备中的多项实施细则★,旨在更好地支持土地储备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通知明确,申请专项债的项目须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对应的标识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确有需求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也应纳入★。此外★,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专项债资金要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的具体细则。通知强调专项债资金优先用于存量土地,完善申报审核流程,确保资金和收益平衡,并严格监督管理★。政策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预计将加快专项债发行节奏,特别是在★“自审自发”试点地区。
法拍房市场:2025年1-2月一拍成交占比反弹,折价率提升至75%,头部城市表现亮眼
从政策脉络上看★,2024年10月★,财政部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11月自然资源部发文明确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相关细则;12月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指出★“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城市政府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本次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是对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通知》披露了更多细则★,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地方加快发债节奏★,以单个土地储备项目要求融资收益平衡,也给了地方更大的灵活性;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项目通过审核后★,要求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专项债,也有望引导资金向优势地区倾斜。